隨著天氣轉暖,大街小巷的廣場舞又活躍起來。廣場舞在帶給人們身心愉悅的同時,也給周邊居民帶來困擾。近期,本報接到多起廣場舞擾民的投訴電話,一方需要載歌載舞的空間,一方需要安靜的生活環境,這個矛盾該如何破解?
   老人跳得痛快居民聽得頭痛
   4月3日,銀川市興慶區麗水家園一期住戶老錢向本報反映,小區廣場上每天7時開始跳廣場舞,高音喇叭震天響,一直持續到10時。老錢住在廣場旁邊的樓上,每天早上都在睡夢中被驚醒。,孩子早上有讀書的習慣,現在被吵得沒法看書。
   “廣場舞把我們全家的生活都攪亂了,我最擔心對孩子學習的影響,這是大事。”老錢說,前幾天他打電話向環保、城管和公安反映,均稱此事不歸他們管。最後,物業公司出面調解,但效果不佳。
   家住地震局4號樓的居民反映,中山公園的廣場舞吵得人不能休息。金鳳區湖畔嘉苑居民稱,小區會所前的廣場上每晚都跳廣場舞,音樂聲很大,嚴重影響孩子學習……
   記者走訪發現,廣場舞日益成為老年人健身的主要方式,每天早晚,在小區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有不少老人跳廣場舞,甚至一些年輕人也加入其中。廣場舞的流行除本身具有門檻低、費用少、運動量適宜的特點外,還有政府的推廣提倡。
   許多痴迷於廣場舞的老人表示,現在不愁吃不愁穿,有時間就去跳跳舞打打鼓或拉拉琴,連這個都不讓搞,老年人會很難受。
   舞者應自律管理者應干預
   記者瞭解到,一些被廣場舞困擾的公共場所和部分社區居民開始了對抗。麗景湖公園拒絕為廣場舞提供電源;金鳳區滿春園社區居民受廣場舞干擾,到居委會發泄不滿;一些地方出現舞者與被擾居民現場互相指責事件……
   有什麼辦法能“舞照跳,人人樂”?“居委會接到居民投訴廣場舞擾民時,往往先做投訴者的思想工作,希望給予理解。畢竟來投訴的是個人,而跳舞的是群體。”滿春園居委會主任薑藹家說,老人要活動,就一個小廣場,取締廣場舞也不可能。我們也在做廣場舞者的思想工作,儘量避開居民們的休息時段,減小喇叭音量等。
   有居民表示,居委會和街道辦處理這類事件時,停留在口頭提醒層面,手段太“軟”,不解決問題。那麼,對待廣場舞,有沒有法律上的“硬”措施呢?
   寧夏社科院社會學法學所所長李保平近期也在關註這個問題。李保平稱,圍繞廣場舞噪聲的糾紛,區外發生過潑糞、鳴槍、放藏獒等各種事件。3月29日,溫州發生的小區住戶花費26萬元買來“高音炮”對抗廣場舞大媽事件更是在全國掀起討論。我國法律從未禁止過廣場舞,但對噪音擾民是有明確規定的。廣場舞是個社會問題,是環境噪音的一部分,從法律上講,環保部門有責任處理此事。同時,既然是一個廣泛存在的城市問題,城管和公安機關都有義務出面解決相應投訴。政府部門可對組織者給予警告,被擾者可提起民事訴訟。同時,跳舞也要講規則,首先要對跳舞者進行法治教育,提高其社會公共道德,在享有跳舞自由的同時,不應侵犯他人休息和學習的權利。
   “此外,對跳舞者來說,可以探索技術創新,比方說佩戴耳機。城管部門也可以限定場地、時段和音量。”李保平說,政府部門聯手多管齊下,以法律為依據來約束廣場舞。本報記者 李榮華  (原標題:廣場舞如何避免成為擾民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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