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陳萬如 吳筍林 實習生文靜 通訊員蔡春 王艷 楊美滿 陳澎 昨日上午,廣州市荔灣區和海珠區法院分別宣判了一起“醫鬧”案件,這是今年4月《關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出台後,廣州市法院首度判決該類刑事案件。
  10人打砸伊麗莎白醫院被判半年至一年九個月不等
  同案人黃貞魁(另案處理)因妻子彭某在荔灣區康王路伊麗莎白婦產醫院就診,其間胎兒死亡,於2013年12月9日,召集黃某烈等10名被告來到伊麗莎白醫院,與醫院保安發生衝突。黃某烈等多人使用磚頭、泥塊等工具,打砸醫院,致保安和一名民警受傷,醫院物品嚴重受損。
  法院認為,被告人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一審判處黃某烈等10名被告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九個月不等。
  “廣醫二院”暴力傷醫案
  打人男子獲刑2年賠8萬
  2013年10月21日上午9時35分許,因在廣醫二院住院部重症病房救治的祖母病情惡化去世,羅某及其他幾名家屬以主治醫生通知太晚未能讓他們見死者最後一面為由,擁入醫生休息室,將出面解釋情況的非主治醫生熊某圍逼到牆角謾罵、毆打。熊某被打致鼻骨凹陷骨折,另一名醫生被打致輕微傷。事後,死者家屬仍在重症病房吵鬧。
  今年5月5日,羅某涉嫌尋釁滋事案開審,兩名被打醫生共計索賠14萬餘元。
  海珠法院認為,羅某為發泄情緒隨意毆打他人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且情節惡劣,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賠償兩名被打醫生醫葯費共計8.2萬餘元。
  廣州地區讀者詳見AⅡ疊讀本  (原標題:廣州兩起“醫鬧”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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